各分会、专业委员会:
为促进我市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自主创新和科学技术的普及推广,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成才,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现根据《关于开展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杭科协[2012]21号)文件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拓展为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的批复》(杭政函[2010]124号)文件精神,以提倡和鼓励科技工作者在学术论文、科普成果、科技工作者建议等方面做出成绩。根据《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今年开展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参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参评的学术成果为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办法》规定的学术论文、科普成果、科技工作者建议,参评条件参见《办法》。
二、参评学术成果的作者需详细完整地填报《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评审表》(附件4)一份。同时须交送材料一份(例如:学术论文类的须附刊物或论文集的封面及目录,论文集须有正式刊号,外语论文须附中译全文。科普成果、科技工作者建议参见《办法》送交材料)。
三、杭州市风景园林学会将与西湖风景名胜区科协联合成立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对送审的优秀学术成果进行初审并选出优秀学术成果报送杭州市科协,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将对各评审专业组推荐的学术成果进行终审评定,报请市人民政府颁发奖励证书。
请各分会、专业委员会的会员按照《办法》规定,积极组织申报,按要求填写好《评审表》(附件4)并将相关申报材料于5月20日前送交学会办公室。
学会联系人/电话:黄伟 85163486 13588876626 高瞻 87961089 13033619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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