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风景园林学会关于开展评选202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2023-12-31下载文件:关于开展评选202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docx
各分会(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及会员单位: 2023年,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及会员单位积极组织并参与学会活动,在迎接亚运、花事活动、城市绿化、科普宣传、学术交流、人才培训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广大风景园林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学会工作的稳步发展,促进风景园林行业的高质量发展,经学会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分会(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及会员单位和会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 1、杭州市风景园林学会的分支机构、理事单位或团体会员单位; 2、领导班子凝聚力强、作风民主、社会形象及信誉良好,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有必要的规章制度; 3、积极主动参与地方政府及部门的咨询研究和论证工作,不断提高建言献策的质量和水平; 4、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交流活动和科普活动; 5、为会员服务意识强,有联系、沟通会员和交流机制,有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制度,注意增强对会员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 6、认真履行杭州市风景园林学会会员单位义务,按时交纳会费,积极参加和支持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7、分支机构能遵守学会章程和规章制度,机构健全,按时换届,能围绕学会中心工作并根据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学术活动,并将活动情况及时报送学会。 (二)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杭州市风景园林学会的会员;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勇于奉献; 3、积极支持和参与学会工作,在学会工作,业务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方面业绩突出。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1、推荐与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荐人选原则上自下而上产生; 2、推荐的候选单位和候选人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3、填写评选申报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一式3份,需附上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申报材料需经所在团体会员单位、理事单位或分支机构审核同意; 4、评选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实事求是地对报送的事迹材料进行评议; 5、评选结果通过学会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以上,进一步征求意见; 6、举行表彰仪式,表彰仪式将结合学会会员代表大会或学会年会举行。 四、材料上报时间和地点 将申报材料在2024年1月31日前,发至杭州市风景园林学会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里仁坊巷17号(邮电路16号) 电话:85163486、87730591,邮箱:hzylxuehui@sina.com。 五、联系人 宋益萍:13666689312 张惠琴:13094800897 程舒静:19550209325 六、奖励办法 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杭州市风景园林学会将以文件形式印发表彰决定,向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统一颁发奖牌或证书,同时在学会网站上公布,将其先进事迹材料通过学会网站进行宣传。 望接通知后,及时开展此项工作,按时上报申报材料,确保评选工作如期完成。 附件1:2023年度杭州市风景园林学会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2:2023年度杭州市风景园林学会先进个人申报表
杭州市风景园林学会 2023年12月31日 附件1:2023年度杭州市风景园林学会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2:2023年度杭州市风景园林学会先进个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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